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根据上级院的要求,辽宁省长海县检察院制定了《培训计划》,进行全员轮训。
此次培训的内容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及《决定》的起草背景、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全会和《决定》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新要求,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司法改革任务,加强法治队伍和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推进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部署要求。
轮训采取专家授课、检察长讲座、科室内自学等形式进行,规定每人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并将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心得体会交流。
该院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并对推进公正司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体干警要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对照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全院干警应该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执法办案工作,推动长海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保障长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