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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于玲玲同志荣获大连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时间:2015-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1日,大连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检察官”、第二届“十佳业务能手”表彰大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隆重召开。长海县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于玲玲同志荣获“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于玲玲同志凭借忠诚敬业、敢于担当的检察精神,丰富的一线业务经验、精湛的业务水平,经过初评推荐、审核评议、公开评选、考核确认等环节,从15名“十佳检察官”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斩获荣誉。

  

于玲玲为前排右二 

  于玲玲同志自2007年进入长海县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在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公诉科工作过,现任长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8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秉承着“忠诚、公正、廉洁、严明”的职业道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共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2013年其担任公诉科科长以来,带领全科干警,追求突破,奋勇争先,在全省同类院的业务工作考评中,连续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并获得了大连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多年来,其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县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县劳动模范、县第二届政法业务能手,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大连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二次。于玲玲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用不懈的努力诠释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大连检察精神,用奉献的青春谱写了法治的赞歌。

  

  长海县检察院将组织全院干警向于玲玲同志学习,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弘扬其爱岗敬业、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引导教育全院干警扎根海岛检察工作,以更大的热情和扎实的举措守护海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开创长海“两建”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热烈祝贺我院于玲玲同志荣获大连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2024-07-04
  

  8月21日,大连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检察官”、第二届“十佳业务能手”表彰大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隆重召开。长海县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于玲玲同志荣获“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于玲玲同志凭借忠诚敬业、敢于担当的检察精神,丰富的一线业务经验、精湛的业务水平,经过初评推荐、审核评议、公开评选、考核确认等环节,从15名“十佳检察官”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斩获荣誉。

  

于玲玲为前排右二 

  于玲玲同志自2007年进入长海县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在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公诉科工作过,现任长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8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秉承着“忠诚、公正、廉洁、严明”的职业道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共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2013年其担任公诉科科长以来,带领全科干警,追求突破,奋勇争先,在全省同类院的业务工作考评中,连续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并获得了大连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多年来,其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县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县劳动模范、县第二届政法业务能手,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大连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二次。于玲玲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用不懈的努力诠释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大连检察精神,用奉献的青春谱写了法治的赞歌。

  

  长海县检察院将组织全院干警向于玲玲同志学习,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弘扬其爱岗敬业、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引导教育全院干警扎根海岛检察工作,以更大的热情和扎实的举措守护海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开创长海“两建”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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