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按照长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安排,1月29日,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紧扣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聚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为了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院党组进行了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作出安排并认真落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面梳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和全院干警意见建议。党组成员之间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党组其他同志逐一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郑家为同志在点评讲话时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对照检查深、实,态度端正,质量较高,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初衷和目的,是一次成功的民主生活会。
夏冰强调: 各位党组成员要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对会上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项研究、细化解决方案;对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每位分管领导要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承担责任,积极提出整改意见。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
夏冰指出:
本次民主生活会,让每位党组成员都经历了一次党内组织生活的严格锻炼,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下一步,我院党组将按照郑家为同志的指导和点评意见以及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运用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成果
2坚持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认真履行好新时期检察职能
夏冰表示: 2019年,我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为长海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冰主持会议,市院副局级领导郑家为到会指导并作点评讲话,党组成员参加会议。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按照长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安排,1月29日,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紧扣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聚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为了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院党组进行了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作出安排并认真落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面梳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和全院干警意见建议。党组成员之间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党组其他同志逐一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郑家为同志在点评讲话时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对照检查深、实,态度端正,质量较高,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初衷和目的,是一次成功的民主生活会。
夏冰强调: 各位党组成员要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对会上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项研究、细化解决方案;对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每位分管领导要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承担责任,积极提出整改意见。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
夏冰指出:
本次民主生活会,让每位党组成员都经历了一次党内组织生活的严格锻炼,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下一步,我院党组将按照郑家为同志的指导和点评意见以及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运用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成果
2坚持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认真履行好新时期检察职能
夏冰表示: 2019年,我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为长海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冰主持会议,市院副局级领导郑家为到会指导并作点评讲话,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友情链接: | |
版权所有 辽宁省长海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