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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7日在长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海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夏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在大局中定位和作为,助力护航长海经济发展。

  ——不断完善落实服务举措。主动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新常态,及时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研究出台并不断完善我院《服务长海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并予以落实,助推长海经济健康发展,致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我县相关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帮助解决法律需求和法律困难,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依托,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为乡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主动服务蓝色海洋经济建设,对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服务对策和措施。

  ——突出重点提升服务成效。结合海岛实际,重拳打击妨碍海洋经济建设的各类“涉海”侵财性犯罪和破坏生态旅游环境资源犯罪,努力为我县统筹推进“四大战略”、大力实施“十大提升工程”和实现国际生态岛建设目标提供司法保障。五年来,审查批捕此类犯罪案件8件16人;提起公诉27件75人。其中盗捕獐子岛渔业集团公司、海洋岛水产集团公司等单位水产品的重特大案件,做到从快办理,从严打击,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犯罪,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五年来,审查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12件21人;提起公诉45件74人。

  二、认真履行刑检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秉承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相结合的精神,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检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涉毒犯罪,努力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4件158人;提起公诉383件510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和诈骗、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98件127人,提起公诉205件290人。所办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刑事犯罪,积极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致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五年来,对无逮捕必要和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3人;对无起诉必要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8人;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其它轻微案件建议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147人。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力避免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五年来,依法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1件;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2人次;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不捕、不诉释法说理书23份,持续保持了我院多年来无一例涉检进京去省到市上访事件发生的良好态势。特别是今年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这一主线,对近三年来的涉检信访案件全部进行排查清理,及时发现排除矛盾纠纷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长海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年来,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对203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监督检察。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3人;深入校园进行普法宣讲和教育讲座15次;在官方微信平台设立了“海岛未检”专栏,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发生。

  三、积极惩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政务清廉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持之以恒加大查办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阻碍经济发展、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等职务犯罪。五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6人,大案8件12人,要案4件4人。挽回经济损失837万元。

  ——多措并举抓好预防工作。在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深入开展预防工作,努力筑牢社会拒腐防变堤坝。五年来,介入我县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15项;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和预防通报20份;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预防调查分析报告15份;深入基层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活动42场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建立新媒体模式线上预防平台,创刊《长检预防》,深化预防宣传教育。

  四、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责,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纠正执法办案中违反程序规定和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机关审判活动的监督。五年来,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2次;改变侦查机关案件定性意见9件;追加起诉遗漏犯罪嫌疑人3人;追加起诉犯罪事实22节;针对有关案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55件;对认为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3件,其中,市中级法院直接改判2件,发回重审后改判1件。

  ——着力加强民行诉讼监督。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和提请抗诉为手段,大力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五年来,调阅法院民行案件审判和执行卷宗300余册,对发现程序上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办结民事申诉案件15件,其中1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并被省高法改判;针对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不服法院正确判决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的27件;对发现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1件。

  ——不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杜绝超期羁押、规范监管执法、促进监管安全为抓手,不断加强羁押期限、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向有关办案部门发出羁押期限即将结满预警提示19次;依法纠正看守所未及时交付执行和法院刑期计算错误2人;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24次,提出纠正监管场所混管混押和安全隐患意见建议7次。

  五、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服务保障民生民利

  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民利作为检察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民利的犯罪。突出涉及民生民利领域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衔接配合,确保此类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五年来,立案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国家惠农粮补款被冒领截留、挪用燃油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款、贪污护林员工资款的案件6人;审查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5件13人;提起公诉7件20人。

  ——积极推出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扎实推进便民利民工作,结合海岛实际,出台了《便民利民五项措施》并予以落实。深入开展“检务公开进乡镇”、“送法下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海岛群众法治意识,真心帮助群众解决诉讼需求和实际困难。五年来,在办理案件中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主动登门讯(询)问取证7人;深入乡镇、社区、村屯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41场次;帮助群众解决诉讼需求54件;协助基层组织调处民间纠纷11件。

  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加强内部制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自觉强化内部制约。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实施了案件的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干警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健全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保障各项执法办案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和事项,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次;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邀请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来院座谈通报检察工作、组织观摩庭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促进他们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检察机制,以案件信息公开网络为平台,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6条、生效法律文书174份,重要案件信息25件;充分发挥新媒体及时便捷的优势,通过“两微一端一站”发布重要检察信息、工作动态797条,真正做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七、精准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固本强基,提质增效,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基础。

  ——政治立检筑牢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铸就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五年来,我院荣获“优秀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7次;4个部门、24人次获得省市县表彰,其中1名干警首次荣获大连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称号。

  ——人才兴检提升专业素能。通过推行职业导师制度、开设检察官讲坛、开展案件研讨交流、选派优秀干警到市院和县法院见习等形式,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五年来,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审查办理的刑事案件有8件被省市院评为精品案例,多名干警在上级检察院业务竞赛中位居前列。

  ——从严治检树立清廉形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等活动,大力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和从严管理,切实将党的纪律、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执行到位,确保了检察队伍忠诚可靠、清正廉洁。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按照上级检察院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共产生员额检察官13人。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对现有科室根据职责权限实行了大部制整合。认真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共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件,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总数40%。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我院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是各项检察工作更加科学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完善。二是干警的执法观念和执法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队伍整体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务保障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程度还不够高。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总体思路和2018年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创造一流检察业绩,为我县统筹推进“四大战略”、大力实施“十大提升工程”和实现国际生态岛建设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方向,更加坚定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原则,使检察工作体现党的意志、党的主张、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要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部署、重点案件等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

  二是牢记使命,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长海新时代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紧紧围绕国际生态岛建设这一目标,严厉打击各类“涉海”侵财型犯罪和破坏旅游环境、生态资源的犯罪,切实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深化职能,更加忠诚履行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坚决维护新时代的国家安全。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安定、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强化各项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开拓进取,更加积极推进改革措施。继续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探索实施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发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夯实基础,更加有效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线,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努力开创长海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加快推进国际生态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名词解释

  1. 员额检察官:

  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根据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的比例确定检察官员额数。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2.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

  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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