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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海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长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8年以来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依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利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谋划和部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积极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屏障,“亮剑”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药品安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5件,环境资源领域案件6件,督促恢复公益林地6余亩,与行政机关座谈3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3次,监督环保局、农林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并监督以上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完成。公益诉讼成为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最大亮点,切实维护了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主动服务长海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将公益诉讼与服务长海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提升检察机关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和人大支持,创造良好环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县委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做到与长海发展大局合拍,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保证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牢牢把握工作原则,确保正确方向。坚持个案与类案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整治和区域治理,起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社会的良好法治效果。坚持既保护公益又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坚决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的良好社会效果;坚持既监督又支持的原则,既通过办理案件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各司其职、共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是主动切入中心工作,抓牢公益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关于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土地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工作直接列为公益诉讼的重中之重。先后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守护海洋”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紧紧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专项检查并完成依法整改。

二、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加强多方沟通与协调,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推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奏响公益保护“大合唱”。

一是持续保持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沟通,通过主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增进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重心放在诉前,灵活运用刚性或柔性监督手段,通过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采取跟进问效等方式,推动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

二是大力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关键节点,通过送法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形式向群众实地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和法律法规,并在长海检察“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新动态及相关文章,努力营造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全面加强办案工作,着力提升公益保护力度

坚持把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突出办理人民群众积极关切的案件,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内部力量。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将公益诉讼纳入党组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检察长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点环节出面协调、重要案件指挥办理。选调具有丰富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以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干警,充实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力量争取高效突破。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了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和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现了检察机关内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了民行部门为主导、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我院充分结合长海实际,聚焦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和“舌尖上的安全”保卫战,发出检察建议共11份。我院办理的长海县农林水务局怠于履职马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通过向长海县农林水务局多次沟通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就其履职的具体内容阐述意见、提出参考思路,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在诉前检察建议时限内完成职责的履行,恢复公益林地6余亩,切实维护了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提升办案水平,强化工作质效。坚持规范引领、制度先行,注重把好案件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程序规范关和效果评估关,确保相关办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检察监督的良好效果。结合公益诉讼案件特点,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智能化系统,推动大数据等与公益诉讼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应用高科技技术和设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采购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力提升调查取证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办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总体上还不是十分协调,公益诉讼领域范围和线索收集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人民群众对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等方面的呼声和期待也越来越强烈,检察机关加强公益保护的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尽管通过内部调整,办案力量得到了一定的充实,但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与当前公益诉讼工作承担的任务还不够完全适应,在办案思维、知识储备、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破解。

2020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难题、解新题、开新局的能力,聚焦公益司法保护“需求侧”,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效供给,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紧紧依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真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作用。以此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积极与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其他适格主体在公益保护中的作用,汇聚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加强对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实务问题的研究,推动公益诉讼相关机制制度的完善。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公益保护故事,传递各方齐心协力保护公益、守护民生的坚定决心和主动担当。

三是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整体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突出问题,积极进行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支持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起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新路径,探索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办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优化公益诉讼办案部门人员配置,建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强化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补齐业务短板,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的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适应新时代办案需要。加强内部协作,形成强大的办案支撑,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的同时,积极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加强现代技术设备的保障,提升办案信息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更是检察工作前进发展的动力。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指导,不断完善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为我县加快推进“国际生态岛”建设,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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